近日,《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政策措施》通過區政府常務會議、區委常委會審定。該扶持政策沿用了該區“金鑲玉政策”的體例結構,共計10條,被業界譽為“金融10條”。據了解,金融機構總部落戶最高可獲過億元獎勵。
“金融10條”從項目落戶、發展壯大、并購重組、場地購置等諸多方面對落戶該區的金融機構予以最大力度的扶持資助,金融機構總部落戶最高可獲近億元區級獎勵,此外還將視金融機構對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給予經營貢獻獎、高管人才獎以及場地補貼獎勵。
此次金融新政可謂是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在金融產業扶持方面濃墨重彩的一筆。它將在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引進集聚各類金融要素和金融資源、加快推動區域金融業健康發展等方面全面發力,通過打造金融發展政策高地,致力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特色金融新高地。
疊加市級獎勵最高扶持資金可超1.4億
記者了解到,“金融10條”通過對接廣州市的相關條款,以期形成市、區政策的疊加效應。該政策對落戶的金融機構從落戶獎勵、經營貢獻、高管人才、發展壯大、并購重組、場地補貼等方面予以重獎,旨在加快集聚各類金融要素和金融資源,著力增加金融有效供給。
項目落戶獎主要針對法人金融機構、一級分支機構(地區總部)及商業銀行專營機構、金融市場交易平臺、法人金融類控股(或集團)公司等六類金融機構給予獎勵,中小型金融機構將得到重點傾斜。其中,對金融機構給予落戶獎最高3000萬元獎勵(若含搬遷費用補貼最高5000萬元),與廣州市對金融機構最高獎勵2500萬元疊加,合計落戶獎勵高達5500萬元(若含搬遷費最高獎勵合計達7500萬元)。
“金融10條”出臺后,落戶該區的金融機構總部,若全面享受各項區級扶持資金(新遷入金融總部落戶獎5000萬元、增資擴股獎1000萬元、被評為世界500強獎2000萬元、并購重組獎500萬元、場地購置補貼1000萬元),累計可獲近億元區級扶持資金。此外,政府還將視金融機構對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給予經營貢獻獎、高管人才獎以及場地補貼獎勵。同時,若疊加廣州市級相關獎勵政策,落戶該區的金融機構累計所獲各類扶持資金可超過1.4億元。
此外,經營貢獻獎主要是針對法人金融機構前3年給予地方經濟貢獻100%的獎勵,后2年給予地方經濟貢獻最高70%的獎勵;對法人金融機構一級分支機構(地區總部)及商業銀行專營機構前3年給予地方經濟貢獻95%的獎勵,后2年給予地方經濟貢獻最高70%的獎勵。
政策還對新興金融機構(含小額貸款、融資擔保、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等機構)開展相關業務,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
場地租金補貼參照了“黃金10條”“美玉10條”“風投10條”等一系列產業扶持政策標準,對金融機構購置或租賃辦公用房且自用的給予場地補貼,購置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每年租賃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助力企業資本運作獎勵可超千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該“金融10條”政策的另一大亮點,是對區內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給予獎勵,支持企業開拓股權融資、債券融資等直接融資渠道。該政策對企業掛牌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掛牌新三板、境內外交易所上市、上市再融資、發行債券、并購重組等多方面予以獎勵,累計獎勵金額超過1000萬元。
政策對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的企業分階段給予總額600萬元獎勵,從股份制改造獎勵到成功上市獎勵進行全流程扶持,支持企業加快上市步伐;對“新三板”掛牌企業及其最高層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獎勵、50萬元獎勵;對掛牌區域性股權市場、中證報價私募股權市場(中證報價)的股份制企業、有限公司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獎勵;對發行債券融資的企業,按照融資金額的實際付息額分段分檔給予貼息,每年貼息最高200萬元,最高貼息600萬元。
此外,“金融10條”對金融機構和區內企業的并購重組予以大力扶持,通過并購交易獎勵、并購中介服務費用補貼、并購貸款貼息等方式,鼓勵企業積極進行產業鏈橫向、縱向整合,借助資本市場力量加速做大做強。
該政策還有一些極具創新性的條款。如對符合條件的私募證券投資管理企業,按其當年對本區地方經濟貢獻的25%給予獎勵,每家機構每年最高獎勵2000萬元。